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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印度海关新舱单政策实施
2019-08-14   8262

  根据印度海关要求,自201981日起(到港日),海运进口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和海运出口货物运出印度港口将适用以下新舱单政策,注意此政策适用于所有货物,包括转运货物经过印度,进出口到印度货物:

1.海运进口舱单(Sea Arrival ManifestSAM)––适用于所有进入印度的集装箱:

· 海运抵达舱单(SAM)必须在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向印度海关提交。

 

· 所有出口至印度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数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开发送cargo 信息。

· 所有出口至印度的货物,若收货人/通知人为真实进口商,则需显示其进出口号码(IEC)在提单收货人/通知人处;若收货人/通知人为货运代理,则需显示其永久账号(PAN)在提单收货人/通知人处。

 

· 所有出口至印度的货物,必须将货值及币种(币种建议为美金)填写在SI备注栏中,具体数据需根据发票金额填写,否则将会影响货物在目的港的清关事宜

 

· 除了按上述要求提供舱单信息外,货代货主还要注意: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被允许的。但印度海关只允许30天堆放。若进口商不申请延期,货物将被拍卖或弃货。

 

2.海运出口舱单(Sea Departure ManifestSDM)––适用于所有出口印度的集装箱

· 强制性出境货物舱单规定,船舶在印度装货港开航前,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舱单。

 

 

  扬睿国际提示外贸公司,国际物流公司等。印度海关新规已于81日正式生效,如不按照新规提供信息,可能会发生无法装卸柜或者产生罚金等严重后果,为避免无法清关导致货物延迟、被拍卖的风险,尽可能提前与印度方面确认好单据细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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